《恶魔带着契约来》第四卷第三十章军营夜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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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营就在小镇下游的河滩边,隔着不宽但是流水遄急的河流遥相对望的是赞比尼亚的骑兵营,里面营火星星点点,如同夜空中的繁星的倒影。
    弗郎西斯毫不避讳地牵着吉安娜的小手走在杂乱的营帐之间。闻着混合河边青草和营帐边马粪气味的空气,听着四下杂乱的吆喝和铁器碰撞的声音,看着穿着旧盔甲的士兵们,弗郎西斯有了那么一刻两刻的恍惚,仿佛时光倒流,又回到了自己戎马生涯。
    “我将紧握手中的利剑,誓死捍卫正义和荣耀。”——耳畔响起自己激扬的骑士誓言。记忆中闪现的却无数个类似的黄昏,篝火熊熊燃起照亮了插在面前的崩坏无数个缺口的重斩剑,和挂在上面的绘着狮鹫的翼盔。不远处的尸体却渐渐隐没在夜色笼罩下的草丛中。一顶同样款式的沾满血的翼盔不远处反射着清冷的火光。
    “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的剑永远不会落在妇人头上。”——妇孺缩在角落,胆怯又惊恐地看着这帮沉默着逼上前来的骑士。剑已经出鞘了,所有人在等待一个声音,一个命令,一个暗示,或者一个救赎。他看见自己的手,举起,又放下,然后又举起。终于扬手的那一瞬间,突然黯淡的火焰殷红如血。
    “我将谦卑地接受荣耀,为我奏响的凯歌就是最好的奖励。”——战马甩着尾巴安静地叼着草料,疲惫的战士围坐在火堆旁,默不作声地擦拭血迹未干的铠甲。高高架起的食物罐,盖子响了很久,却没人起身。有人把草叶子搓成筒放在嘴边,然后哨声断断续续地响起,渐成旋律,有人轻声附和吟唱起挽歌,悲伤的挽歌和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一起随着篝火卷起的火星飘向云端。
    战斗后的黄昏,夜空没有云彩,即使是胜利######
    “手中的汗水,心中的勇气。”耳畔还回响着这样的话语。
    “为了帝国!”
    “鲜血与荣耀!”
    声嘶力竭的呐喊纷至沓来,他痛苦地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往日的景象如连绵不断的山峦一般在脑海中风驰而过,再次睁开眼,却已忘却。
    他应该忘却的。他以为自己忘却了。他还没忘却。那些为了正义荣耀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抛洒热血的日子。那些被遗忘面孔和誓言。
    他没想到自己还有机会,再次踏进军营。
    只是,这一次,剑又该为谁挥起?
    失神只是一个恍惚的瞬间,但是吉安娜察觉到了。因为弗郎西斯忽然停住了脚步。她瞥到他的眉头纠结,也停了下来。
    “前面就到了。马上就到,马上!”引路的士兵回首俯身说道,满头大汗,态度恭敬到惶恐,和大多数没见识的人一样,他没能第一时间认出弗郎西斯子爵,而更糟糕的是他也没认出吉安娜公主。这到没什么,真正见过吉安娜的人并非不多,没有认出来,及时行礼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但是他不应该看他们只有寥寥数人,就出声呵斥。衣冠辨人是服务业的基本能力,就算是个守卫也不例外。所以当弗郎西斯要自己领路又在这个相对冷清的营间空地顿足的时候,他以为这位公子马上就要自己好看了,简直害怕得双腿发软。只是再过一个拐角,就能看见中军营帐了,能说得上话的几位大人物全在那边,只要领他们到了那边,自己就完成任务了,但他几乎迈不动脚步。
    幸运的是,公主显然对这事没放在心上。因为她不耐烦地挥手示意他退下。
    “安德森?”吉安娜轻声呼唤。
    “恩?我在!”弗郎西斯望想她的目光仿佛大梦初醒。
    “有什么不妥吗?”
    弗郎西斯定了定神,环视周围噪杂的环境,皱了皱眉,目光又转回到吉安娜的脸上。“你觉得呢?”
    “我觉得有古怪。你看,我们一路走来,路过四个岗哨,除了第一个莽撞的家伙以外,连个盘问都没有。而营帐混乱,布局混乱,有些人甚至连像样的皮甲斗没有。手中的武器也仅仅是削尖的木棍。虽然知道他们是杂牌军,对此早有准备,不过这也太令人失望了吧,怎么说隆汗顿也算是个人物。”
    “隆汗顿?”弗郎西斯问。很耳熟的名字,他思索起来。
    “是的,隆汗顿。我有和你说过的。他是这支军队的将领。”
    “听说过这么名字,不过具体我没印象。他是什么样的人?”
    “根据我所了解的最贴近真实的版本,他是起义军的将领之一,最早的那一批,不是见利跟风的后来者。传言野蛮粗鲁,贪钱好色。有把对手的肝煎食的恐怖嗜好。当然,我觉这只是传言。传言中的恶人总是恶贯满盈的。他也不例外,实际上,他曾是个手艺不错的铁匠,有个漂亮妻子,生活美满让大部分人羡慕,曾受过剑术高手的指点,自身武技也不错。因为和纨绔子弟起了争执,被搞得家破人亡,投诉无门,最后忍无可忍,把那个小贵族杀了个鸡犬不留。整整一百多人的一个家族,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事后,卷走了一些钱财,用这些钱换了个盗贼团伙小首领的位置,随着公国领主们的不安分,他看准时机揭竿而起,很快就有了自己的人马,不过和其他义军头子不同的是,他手下的人并非全是走投无路的可怜人或者无处立足的罪犯。而是很多信服他宣称的平治说法的普通民众。“吉安娜知道弗郎西斯这般俗事一知半解,见他不知便娓娓道来。
    “平治?”弗郎西斯疑惑道。
    “众民平等,没有特权阶层,没有贵族,没有奴隶。”吉安娜解释道,“我也不是明白,不过他们的确是这么宣传的。上议院和我父亲都认为他疯了,因为只有神才敢这么说。“
    “这是个笑话,神自己就是最大的特权阶层。谈何平等?这种话也只有神棍在骗人洗礼的时候才会这么说。“弗郎西斯冷笑起来,”他这么做,要么是在玩手段收买人心,要么对政治毫无天分。”
    “他有没有政治天分我说不准,不过他的军事天分倒是有目共睹的。“吉安娜叹息道,”因为从他正式挂出旗号开始到数月前,公国就没有停止过对他他的围剿,不过几乎每次斗是铩羽而归。他带领着一万人,管自己叫山狮,因为他们总在几个山脉之间来回游窜,啸聚山林。给后方带来很大的隐患。很多带着立便宜军功想法的家伙主动请缨去剿灭他,但是没人能成功,甚至仅有的几次被堵个正着的锋面战也是完败。要知道,几乎每次出动的军队都是山狮的数倍。而且,战败者下场都不怎么样,因为他没有留战俘的习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连你天才的哥哥也曾在他手下败走。“
    “我想起来了,老头子还为此暴躁了一段时间,还差点亲自出马。我那被称为都城第一青年才俊的哥哥,呵呵,自负之余倒也还硬气,立刻请求派遣自己去荣耀岗哨锻炼,不雪前耻,誓不返家。“
    “所以说,隆汗顿的领兵还是很有一手的。“见弗郎西斯微笑,没来由地,吉安娜也心情愉悦起来。
    “这也是父亲同意上议院提出三万精兵对持十万铁骑的理由罢?“
    吉安娜呆了呆,笑意淡去。苦笑了一下。“我想也是。”
    “好吧,他是公国大患,可是为什么现在又成了公国军队的统领?“
    “他是唯一一个主动受降的义军首领。”
    “唯一?”
    “是的,唯一,因为其他首领都被他捆起来了。”
    弗郎西斯抬起头,认真地看着吉安娜,深邃的眸子闪过一点色彩。
    “比我设想的有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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