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法则》第三十章塔罗3ⅹ7体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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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媲美侍奉他为主人的七十二柱魔神。
    至于歌莱蒂斯,陆斯恩没有把她当助手,他此时的心绪。渐渐地趋近于神。这位至高的存在,就热衷于将人类培养成一个或者可以狩猎恶魔的信徒,或者是一个剑指天国地异端。无论如何。她都只是个提供某种特殊作品地道具。
    “如果真的可以见到阿撒兹勒……”歌莱蒂斯停顿了一下,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语调唏嘘着,“昨天之前,我还是一个满足于控制法兰地女人。遇到你,我就成为了一个非人,非恶魔的存在。居然想着要以天使作为食物,进化到曾经是天国和地狱战争中,让天国震惊惶恐的大爵康级恶魔。然后。今天你告诉我。我可以见到阿撒兹勒,这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和幻想。或者有一天我会如同阿撒兹勒,路西法这些曾经无比尊荣,如今堕落深渊为王的强者共同以神为敌。”
    “奥斯瓦尔多看穿了恶魔的本质。他借助他的歌剧作品中一个恶魔角色说出了每一个恶魔的潜台词:当你遇到我,你已不是你。”陆斯恩的嘴角翘起自然地弧线,他仰视着沙芭丝蒂安不停地以灵力化成地天光,那种耀眼的光芒,曾经是他见过最美,也是最浮华地景致,他垂下眼帘,低声道:“敌和友,如果都只是手中掌握的棋子,那么以神为敌,以神为友,这两种完全相反的姿态,真的有区别吗?”
    “你在说什么?”对于陆斯恩的后一截话,歌莱蒂斯毫不掩饰她的无法理解。
    陆斯恩带着无比感激的笑容,虔诚地道:“我在赞美神,他掌握这一切,平静地俯瞰着,哪怕是渎神的存在,他依然目光怜悯。”
    “感谢神。”歌莱蒂斯行了一个教礼,她显然是在配合着主人的虚伪。她越来越对这个男人感兴趣了,上一刻在大谈渎神理论,如何完成恶魔契约的男人,那样的理论足够让他在宗教裁判所监禁等级最高的囚牢里遭受一生的刑罚和忏悔,而后一刻他却可以像最敬仰神的信徒一般口诵赞美词,表示他对神坚贞虔诚的信仰。
    “所以当我们试图和阿撒兹勒这位撒旦级大恶魔沟通时,神在天国俯瞰时,一定不会愤怒,他依然目光怜悯,这让我们充满罪恶的心能够洗涤掉那份亵渎的肮脏阴暗思绪。”陆斯恩挥手让刚才听到赞美神本能地停滞动作的沙芭丝蒂安继续工作,他需要个绝对纯净的空间环境,灵力化成的神圣天光显然是必须的辅助。
    歌莱蒂斯期待地看着陆斯恩,她似乎并不介意陆斯恩将她引导到未知的危险中去----和阿撒兹勒沟通,这显然不是一种可以一边喝着下午茶,一边享受阳光的休闲谈话。
    陆斯恩轻轻地解开她的束胸衣,一对跳动着的大白兔子略微慌张地跳了出来,几个晃动之后才绽放出静动皆美的诱惑,歌莱蒂斯微笑着挺起让她骄傲满足的丰胸,甚至试图在陆斯恩躬下身时,要搂住他的脖子,将他压在那颤颤巍巍的小红蓓蕾之上。
    陆斯恩的目标不是那对美感绝对超越珞巴契夫弯曲空间魔法模型中迷人曲线的波纹,所以他轻轻松松地避开了那双柔软如蛇的手臂,手掌按在了歌莱蒂斯的小腹上,他的掌心处是六芒星中央阿撒兹勒的山羊标记。
    “你的身体被洁净了,一些肮脏,阴暗,亵渎,都将远离你。”沙芭丝蒂安一刻不停地召唤着天光,震慑着圣格吉尔岛上的苦修士和信徒们。在看到陆斯恩触碰歌莱蒂斯的身体时,她依然忍不住用羡慕的语气如此说明。
    沙芭丝蒂安记得父神曾经说过,她的身体依然存在不洁,在某个时节会替她完全清洁,沙芭丝蒂安一直在等待着父神那双手在自己的身体上抚摸着去除不洁。她不敢放肆地提出要求,这本来就是一种奢侈而梦幻的荣誉,即使是炽爱天使,能仰视神颜,已经是炽爱天使能够成为至高天使的资格。让神触碰身体,这种荣光,沙芭丝蒂安渴望,但不奢求。
    歌莱蒂斯看了一眼沙芭丝蒂安,有些翻白眼的味道,她觉得这个天使,似乎头脑有些问题,居然傻乎乎地被一个满口渎神理论的男人指挥着像苦力一样不停工作,而且说话也莫名其妙。
    但歌莱蒂斯的注意力马上就转移到男人温热的手掌上,当沙芭丝蒂安清洁了周围的空间,让一切可以干扰嘈杂的外界因素远离之后,歌莱蒂斯身体的敏锐度被提升到了极致,他手掌的热度让她有一种被燃烧起来的欲望,而细腻的肌肤触摸间产生的酥麻感觉,更让她有些浑身无力,想要躺入这个男人怀抱的冲动。
    陆斯恩没有这么多复杂的想法,他认为男女间情欲的缠绵或者是一种很快乐的事情,那是欲望绽放后带来的美妙感觉,也是一具人类身体可以达到的至高享受。但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欲望的恶魔,又如何利用欲望去诱惑人类?
    陆斯恩的手掌可以在作用范围内完成他的任何意志,但这是理论,他的力量不足以支撑他那双完美释放恶魔之术的双手。他只是在试探着寻找歌莱蒂斯身上这个契约法阵和契约空间里阿撒兹勒的联系通道。
    “陆斯恩……你在找我?”在混杂着无数的轰鸣声,哀嚎惨叫声,狂风呼啸,惊涛拍岸的声音中,仿佛撕裂了一切,硬生生地挤进了陆斯恩的脑海中。
    巴尔扎克说,我能摧毁一切障碍,卡夫卡说,一切障碍都能摧毁我。
    大仲马比他小说中的伯爵更豪阔,气派更大,他在他的城堡前立下碑文:我爱爱我的人。我想他大概用《基督山伯爵》来书写了碑文的下一句:我恨恨我的人。
    我毕竟是崇尚中庸的国人,我没有巴尔扎克的豪气,但也不会像卡夫卡那样忧郁,大仲马自然是爱恨分明,但他有足够的底气,我没有,我只是个庸俗的普通人。
    所以我只能简单而矜持地说,你所在意的,我未曾留意,我所在乎的,你已遗忘。
    或者有人说骄傲的人应该不屑和无视,但我还是笑笑解释下吧。
    对于自娱自乐的事情来说,坚持和原则不应该凌驾于心情和感觉之上,刻意的标榜和姿态,没有什么意思。
    一切唯心。
    这是很早以前的PS,大概也可以作为昨天退出QQ群的解释吧。
    有些莫名其妙,但我本就是一个对疯狂和冲动十分有爱的人,谦恭,自省,有礼,我也不曾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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