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法则》第七十一章你有一颗学会了敬畏的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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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麋鹿搏斗。听说潘娜普洛伯爵和陆斯恩是朋友之后,他对陆斯恩的态度又要亲热许多。毫无疑问这位老管家想要潘娜普洛家族育草地独家秘诀。
    杰佛理伯爵心爱的钓竿在昨天被扯进了伊苏河中央,伤心的老伯爵今天没有来钓鱼。陆斯恩虽然获得了和芬格尔斯小姐共进晚餐的机会,但他还没有打算在最近几天就用掉这个机会。
    一个闲暇地下午啊,阳光暖和,浑身懒洋洋的,躺在兰德泽尔先生精心打理的草坪上,不去理会老管家杀人的眼神。陆斯恩满足地伸了个懒腰。
    如果没有那一骑疯狂的战马和骑士。这个下午就完美了,然而陆斯恩似乎不是那种可以彻底放松享受的人。大大小小的麻烦总是会来打扰他休闲的心情。
    马儿还是百尺外狂奔,马上的骑士已经高高跃起,在空中猛冲了过来,长剑在空中划过,拉起空气刺啦的声响,呼啸着地人影落地后一个迅猛冲撞,长剑已经搭在了陆斯恩脖子上血管跳动着的位置。
    “拔剑吧,陆斯恩。”费迪南德昂着头,那是骑士地骄傲。
    “正如你所见,我没有剑。”陆斯恩伸了伸手,无奈地笑道:“我只是出来晒晒太阳,谁会带一把凶器在身上?那会影响这一片自然风景的恬静味道。”
    “你已经是一个骑士!”费迪南德咬着牙齿,陆斯恩越是平静,他越是气愤,难度这家伙就是自持那天晚上的难堪事情,对自己就失去了敬畏吗?
    即使对方挂着两个荣光无限的姓氏,即使对方是新晋的骑士,可费迪南德是枪与花骑士团的团长,加布里尔三世最信任的人之一,洛德勋位地获得者,他很难接受一个夏洛特庄园地侍从长对自己用隐隐透露着倨傲的语气说话。
    “骑士又怎么样?骑士不过是骑马地士兵而已。”陆斯恩的解释随时可以变化,“随时佩剑虽然是骑士精神的基础,但是我不觉得骑士精神有什么了不起的。”
    “如果你真的那么在乎骑士精神……我的费迪南德团长,你是不是现在应该去教堂忏悔,然后一路跪拜,前往圣米迦勒山米迦勒的雕像下恳求饶恕呢?身犯不洁的罪,你已经没有资格宣示骑士精神了。”
    平稳持剑的手开始颤抖,费迪南德的目光避开那轻蔑嘲讽的笑容,“陆斯恩,你已经是一桩谋杀案的嫌疑犯,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和我决斗,我就给你辩护的机会。”
    费迪南德其实很清楚,杀死孔特雷拉丝绝对不是眼前这个男人,但是这件案子绝对需要一个替罪羊,陆斯恩最适合不过了,他所掌握的这些证据,如果是普通的谋杀案件,根本就不够,但对象既然是孔特雷拉丝红衣大主教,那么就足够了。
    这样的案件不可能公开审理。在私密法庭里。只要占多数的人觉得可以定罪,那就可以定罪了。
    够资格审判的,一定会有费迪南德,作为孔特雷拉丝大主教的教子,米格拉兹亲王也会列席,菲尔兰多总理也会关注,坎斯拉夫伯爵或者也会争取一个席位。烈金雷诺特和它的盟友,应该不会为了一个仆人和这些人撕破脸皮。
    陆斯恩的手指搭着剑刃拨开脖子上地利剑,微笑着走到费迪南德身前,和他并肩站立。
    费迪南德浑身地肌肉绷紧。不知为何,他觉得特别紧张,并不是害怕对方偷袭,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警戒。
    “费迪南德团长,有没有兴趣留下来在夏洛特庄园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男人嘴角带着笑,给费迪南德一个邪魅的侧脸,翘起的嘴角似乎挂着期待的笑容。
    愉快的下午……这样地句子让费迪南德想起了特瑞西的那句传话,“一个美好的夜晚。”
    难倒他又想?费迪南德紧闭着呼吸,生怕再次着了陆斯恩的药粉。
    “啪!”
    陆斯恩在费迪南德地臀线上拍了一下,费迪南德像受惊的马一样狂蹦起来。匆匆地跑开,这种速度绝对超过塞尔塔马冲刺时的极限了。
    “既然团长没有兴趣。那我就去清理书房了。同样,我对决斗也没有什么兴趣。”陆斯恩遗憾地摇了摇头,笑容依然暧昧,转过身去,往夏洛特庄园走去。
    “我要杀了你!”什么骑士精神,费迪南德已经顾不得这些了,那一晚的耻辱已经让他无法忍受。陆斯恩的再次挑衅和玩弄。更让他忍无可忍,没有归鞘的长剑对准陆斯恩背部的心脏位置刺了过去。
    “背弃主人。是无可饶恕的罪,契约之所以有强制性,就在于撰写契约的符文,将肉体和灵魂铰链在一起,无法反抗,无法解脱,唯有虔诚地拜倒,祈求我的赐福。”陆斯恩回过头来,摸着费迪南德地头顶:“孩子,你不是我宠爱的犬,所以不要试图咬我一口,那会让我直接捏碎你地心脏。”
    费迪南德哀嚎着,丢下手中的长剑,委顿在地,脸色苍白,汗如雨下,即使他不愿意发出背弃骑士勇敢精神的惨叫,但那种根植于灵魂深处的痛楚,让他根本由不得自己来控制减缓,牙齿磕磕碰撞着,发出刺耳的声音,他浑身的肌肉抽搐起来,扭曲的手指紧紧地抓住心脏,那里是一切痛楚地根源。
    费迪南德一只手死死地往口里塞,发出“嗬,嗬”地吞咽声,痛不欲生的他甚至想要把手伸进去把心脏掏出来,如果不是无力持剑,他甚至会拿剑剖开胸膛,结束那份延伸到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地痛苦。
    枪与花骑士团团长,拥有洛德勋位的“帝国最后一个骑士”,武力无双的费迪南德,像垂死中毒的仓鼠,在地上打着滚,嘶喊着无人能懂的句子,草根,树叶粘在他身上,抽搐痉挛的模样吓坏了悠哉游哉的麋鹿,灰兔。
    一直到他滚入伊苏河的浅滩,河水浸透了他全身,当陆斯恩的目光不再那么冷漠,费迪南德心中的那种绞痛终于散去,浑身脱力的他,根本无法站起来,躺在水中喘着气,他甚至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
    陆斯恩站在河边,俯视着费迪南德。
    费迪南德觉得,自己似乎是在仰视着喜拉雅雪顶上的寒冰王冠,虽然只是一人高的距离,却让他的目光跨越千万年也无法看清楚那双略显狭长的眼睛。“不要在乎你的所谓秘密,你现在应该明白,其实我根本不屑于用那样的所谓秘密来威胁你。”陆斯恩蹲下身子,帮费迪南德眼帘上不知是泪水还是河水的水珠抚去,修长的手指动作温柔,“乖乖的听话,或者我会让你做我的棋子,不要站错阵营哦,要记得走在主人手指点下的位置。”
    “你……你这个恶魔!”费迪南德无力地咒骂。他的眼神一片空白,没有恐惧,只有愤怒和无奈。
    “手续齐备,我会跟你们走,不要着急……我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我的孩子,我这样行,是要人在我面前存敬畏的心。孩子,你有一颗学会了敬畏的心。”陆斯恩缓缓地走回庄园,嘴角的笑意敛去,这样的台词,本该属于他,而不是雅威赫服侍的那个神。
    费迪南德终于感觉到透彻心底的寒意,陆斯恩留下的这一句话,在那个雨夜曾经是他回忆过的片段,那是孔特雷拉丝在接受自己忏悔祷告前,大主教和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他怎么会知道?费迪南德希望只是巧合。
    还有什么比人心赤裸裸地暴露出来还可怕的事情呢?
    而这个男人居然用“我”替代了原话中的“神”!
    无所敬畏,失去信仰的,似乎不只是费迪南德。
    当然,此刻的枪与花骑士团团长,再次学会了敬畏。
    秋天螃蟹会晒太阳吗?应该会吧,大家理解为异种螃蟹吧。
    这里是修改的章节,字数超过了大家订阅时显示的。
    所以我在这里多说点话不算凑字数,和大家闲聊下桃乐丝。
    小女仆可能是本书最单纯的角色,她不像其他人物,都有一些复杂的想法,或者说她是特别安排的花瓶吧。
    但是我很喜欢她的哦,大胸的女仆,是宅男的最爱吧。
    桃乐丝这个人物,取名字时,我很费了心思的。桃乐丝在拉丁文里是丰收的意思,近似音这个单词有收获的意思。本来可以用特丽莎的音译,但觉得桃乐丝这个名字更粉。
    之所以要用丰收这个意思的单词,是因为我想如果大胸女仆是男主的女人,那男主是不是要种下种子啊,他会收获些什么呢?
    如果只是猜想到这里,用收获意思的单词似乎就可以了。但是大家想想,桃乐丝是大胸女仆,当她被种下种子后,除了收获宝宝,她附带生产的那种白色微甜的液体是不是也会特别多呢?
    所以是丰收,所以用了桃乐丝的名字。
    其实桃乐丝正统的音译是来自希腊文中的上帝的赠礼这个意思。据说是某著名小说的女主角,那就另外一层考虑的了。结合多琳的名字,会很有趣。
    其他名字的解释,以后也会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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