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修仙传》第一百四十四章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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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紫跟着狐毛一出城门便将速度提到了极致,狂奔了起来(那匹用来装样子的骆驼早就被寄在一间客栈里了,因为真跑起来那懒畜生还真远不如江湖人的脚力)。 。
    狐毛神功在体,轻功了得,踏枝踩叶如覆平地,飞跃腾空有如昆鹏附体,速度已经骇人到极至。而相形之下,连紫就可怜了些,她身上没有内功,全靠下肢的暴发力来追赶狐毛,拼尽了全力,才勉勉强强能不被狐毛甩掉。
    可连紫心里却清楚,狐毛目前还远没用上全力呢。事实上,如果狐毛能带着她跑,他们的速度反而会更快些。
    穿过草丛,穿过树林,穿过宽宽的河道,在岩石间向上跳跃,在陡坡上向下疾奔,不过半个时辰,成片的山陵沟壑便被他们二人抛在了身后。
    终于,远远地,连紫看到狐毛落到一棵山松的顶梢上,那山松立于一座土丘之上,是就近范围内最高的位置。
    狐毛在那里停了下来,过了好一会,连紫也赶到了:
    “唉,”连紫喘着气,“咱们这么瞎跑怎么可能找到人,为什么不先到官道上打听打听?”
    “呵呵……”狐毛以一种耐人寻味的目光瞧向了连紫。
    “你,你看俺作什?”
    “哦,没什么,狐某只是觉得奇怪,你怎么说也是个修士,怎么连个腾空御气的本事都不会?”
    连紫没想到狐毛竟在这节骨眼又对她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俺师父死得早,没教俺这么多本事。到是你,不是要去追裴浩吗?在这里干什么?”
    “我呀……这里风景不错,要不要上来看看?”
    “……”连紫并没有反对,反正找不找到裴浩跟她也没什么关系,在这里歇歇脚也好。可连紫还没动,那狐毛就倏地从树梢上落下,正落在连紫身旁,立刻,一只强健的手臂便不容拒绝地揽住了连紫的腰。倏地,两人又一起窜到了树顶梢上。
    今天的风势不小,可狐毛依旧是用内功将他们身边的风都变得极为平和了,风速只相当于夏日里能微微吹皱池塘水面的晚风,这让连紫心里感到一种怯怯的舒服,就像小时候缩在被窝里听打雷下雨的那种感觉。
    狐毛的手还在箍着她的腰,她的脚踩在一只树杈上,这树杈只勉强能支撑住她的体重。那只箍在连紫腰上的手臂,虽然没有其它多余的动作,但却似乎是给了她一种并不是很模糊的暗示。
    “放开手!”
    可随着连紫的喝叱,那只手却反而将她搂得更紧了,不过这只是一刹那。之后,狐毛还是放开了她。一时间,他俩的气氛尴尬了起来。
    马上就要到冬季了,中午的阳光也并不是那么刺眼,远远望去,几处灰绿色的森林点缀下,满眼都是广博浩大的丘岭山脉。偶尔也会镶嵌出有些疏落的深黄色的耕田。呼啸的寒风刮过,卷起如海浪般滚滚的尘埃。
    过了一好会儿,狐毛竟脑子坏掉地吟起了诗:“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大风过处,尽显你我英雄本色。好景致啊,好景致!嘿嘿嘿嘿……”傻笑了一阵,他才期期艾艾地说道:“那个……这里再往前走是个叉路口,有三条路,我们不论是追,还是问路,怕是都来不及追上裴浩了。”
    “那……那你还追。”连紫并不在意自己在说什么,她只是觉得,说上几个字,心里就不会那么别扭了。
    “我在路上突然有个想法:既然连你都能看出裴浩有问题,那在银号里的几个人对裴浩就未必一点怀疑也没有。”
    “嗯,是……是有这可能。”
    “还记得君子剑?戚国轩塞给裴浩银票的事吗?”
    “嗯,记得。不过,这戚国轩有点太做作了,难怪你那么瞧不起他。”将心思转移到正事上,连紫才终于缓过点劲来,说话也正常了许多。
    “开始我也没多想,可是后来我就觉得有点不对了,那戚国轩虽然是个伪君子不假,但此人的演技还是很不错的,我也是和他接触多了,才摸清了他的为人。可是,方才他在银号里的作派太过了,太露骨了。”
    “那么,你是想说……”
    “戚国轩是因为急于想与裴浩有身体接触,才不得不演这场戏!”
    “……”连紫眼珠一转,登时也就明白了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然后她不无感慨地说道:“哼,你们赏金刀客还真不是什么善类!”。
    狐毛又道:“飞燕子?崔妍曾从他父亲那里得到一对极为珍贵的相思鹊,这种鹊,雌的能辩别出几十里外苦蝶鳞粉的香味,而雄鹊则不论多远都能找到雌鹊……”
    “……你是说戚国轩在裴浩身上撒下了苦蝶鳞粉?”
    “应该不是。他若那样做,以狐某的眼力应该能发觉。我猜,是那张五百两银票上有苦蝶鳞粉!”
    “这……这准备得如此周详,俺猜他们是早有算计吧。”
    狐毛点了点头,可是又说道:“但我不认为法普会知道此事的内情,他是个莽壮人,心里怎么样,脸上就怎么样,藏不住事的。”
    连紫不觉莞尔。
    “你笑什么?”
    “唔,没什么。不过,俺还是想给狐大侠再罗嗦一遍: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对人下定论,因为那样会很容易吃亏的。”
    “嗯,受教了,狐毛一定将你的这条至理名言谨记在心,并且首先就用在你身上,怎么样?”
    “切!”连紫嘴巴一扁,将脸朝向别处。
    狐毛又笑道:“这事若是真的,那银号里的几个家伙也到没做什么过分的事……以往‘血耳’每杀一个赏金刀客,如果这个刀客的亲属也有人是赏金刀客,那么‘血耳’就会向他的亲属寄出一份请帖。”
    “……”
    “当然,很少有人去赴约。但也还是有自恃武功够高的刀客。”
    “去赴约的刀客全都死了?”
    “嗯,鲜有例外。不过,你若是带着一大帮人去,‘血耳’就根本不会出现了。”
    “所以裴浩就索性谁也不告诉,一个人去与‘血耳’拼命?”
    “唉,裴浩裴杰是两条真正的血性汉子,裴杰既然已死,裴浩是无论如何也会为他哥哥报仇的。”
    “君子剑他们也是早就算准了裴浩要去送死,所以才在银号里等他?!”
    “嗯,很可能是这样。”
    “……”连紫本想骂他们冷血,但她马上又停住了,因为她意识到自己同这些刀客其实很像。
    连紫只好说别的:
    “哎,俺问你,如果你当时就知道裴浩要去送死,你会怎么办?”
    “……”狐毛略想了一下,便爽快的回道:“我会买一坛好酒为他饯行!”
    “……!”
    “如果一个男人已经下定决心要去搏死的时候,狐某为什么要拦着他?人在江湖,刀尖添血,朝往暮死,那是常事。死,战死,只要快意恩仇,死得轰轰烈烈,那便是死得其所。狐某为何不提一坛美酒与他庆贺一番。”
    连紫转过头去,嘴里哼出两个字:
    “疯子!”
    连紫从来不认为,人有什么死得其所的死法。人死了就是死了,重于山岳的死也是死,轻于鸿毛的死也是死,哪有什么不同?你死了,就什么也不能挽回了,这是连紫所认为的,世界上最蠢的一件事。连紫也杀人,手段也冷酷无情,但她那样做都只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或者为了保护她所关心的人;可她不认同将自己无谓地置于险地和强敌拼命的做法。这是自杀,是找死,是最没有意义的傻事。
    连紫的声音刚出口,狐毛的胳膊就又向她揽了过来,连紫转过头还没来得及骂他不要脸,狐毛就急忙说道:“那条路上有人来了,我们快下去!”与此同时,他再次勾住连紫的腰,从树梢飞下……
    …………
    自北而来的,一共六人六骑。自然就是君子剑、暗虎他们一行人。众人都在催马疾奔。马踏荒尘,官道上激起狂野的蹄声和吆喝声。这时,法普终于还是按捺不住自己的性子,骂道:“咪陀佛,你们几个做人也太不地道。明知道裴浩要去送死,也不去劝劝,反道用他来引‘血耳’!”
    除了暗虎?顾秀朝他哼了一声外,其他四人皆是默不作声。过几息的时间,还是戚国轩一边低着头避着风(风太大,不这样做没法说话),一边大声喊道:
    “裴兄弟要和‘血耳’拼命,我们拦着,他反道会怨我们。到不如现在这样,兴许我们不单能救了裴兄弟,还能为武林除掉‘血耳’这一害!快赶马吧,我们越快,裴兄弟就多一分生机!”
    “嘿!”法普嘴里没了说辞,只好叹了一声。
    …………
    连紫心中又羞又气,狐毛在下树时搂她的腰,看似帮她,其实分明是在借机占她便宜。她或许没那么好的轻功能跳上树巅,但只从树枝上蹦下来她还不会吗?更顶顶可气的是,狐毛竟然还一点不害臊,蹲在那里全神贯注地看北面的路口,同时好像还在找寻着什么。
    连紫早早地就随他一起蹲了下去,省得这家伙再有理由用手来拉她蹲下,而且还必须离他远一点,不然一会起身时,他手一伸就又有理由来扶自己了。前几日,连紫还误会他是个君子,可今天连紫算是明白了,这厮其实是个比那戚国轩还会装的如假包换的伪君子!
    “好,找到了!”狐毛兴奋的叫道,接着又扭头问连紫:“唉,想不想看那相思鹊长还样,就在那里。”
    连紫以前在书中也见过有关相思鹊的描述,但可惜从未看过活物,狐毛的话到着实勾起了她好奇心。虽然她还是挺生气,但还是问到:
    “哪里?”
    “看我手指指的天空,这在那里。”
    连紫要是想根据狐毛的所指找到相思鹊,就必须将自己身子凑到狐毛身边,是以,她在移身过去前,多了个心眼,提前警告道:
    “你的爪子可给俺老实着点儿!”
    狐毛只有些不自在的吱唔了几声,并没敢接连紫的话。
    连紫将头贴到狐毛肩上,顺着他手臂仔细看。可惜,她什么也没看到。毕竟是太远了,习武者的目力,往往和他的武道修为相关,以连紫当前的实力,还远不足以看到几里以外的小飞鹊。
    这时,她和狐毛已经离得很近,近得可以感觉他的体温,还可在冷冷的空气中嗅到一股男性的气息。这让连紫不得不将身子又缩了回去。
    “你自己看不到,这可怪不得我。”狐毛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连紫当即就如同看白痴一样看了一眼狐毛,然后,她就双手一翻,左右掌心开始以极快的速度的聚积水气。也就几个呼息的的时间,她左右手掌便各擎出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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