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修仙传》第三章与第四章合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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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
    晚上,白狼王因为鹰王鲁尔?哈吉侵占白狼部草原的事,和将军们谋划了半夜,回账已经很晚了,但是当他一进大账,一个很漠生的女孩,出现在他的面前。当然他很快就意识到,这是连紫。
    在白狼王的眼前,身穿蓝色锦棉上衣,雪白羊毛裤的连紫正披着他的大裳,跪在一个小凳子旁飞快地写着什么,脸上微微泛出一种凛然的神色,这种神色白狼王是熟悉的,他在开始要向敌阵冲击时,自己也是这种表情。此时的连紫正让他看到了一种女中丈夫的情怀。
    都说认真做一件事情的男人能让女人着迷,其实能认真地坚持做一件事情的女人也同样会被男人欣赏的。
    白狼王很快从愕然中回复过来,“阿紫,你在做什么呢?”
    “王,您回来了。”猛然惊醒的连紫,熟练、迅捷并谦卑地跪在地毯上,道“您不回来,奴不赶睡。”
    “我是问你写得什么?”狼王实在是怕吓着了这可爱、可怜的小狐狸,故意把语气放缓了许多。
    “奴正在默写出一些中土先贤的诗赋文章,以后可以用来时常诵读。”
    “嗯,给我看看。”
    白狼王接过,一叠并不算薄的宣纸,猛地一惊:“楷书!”按刚才连紫那种笔走龙蛇的速度,谁都会认为她在写草书,可是连紫写得却是一个个娟秀、清丽的小楷。
    白狼王耶律突杰,其实是懂中土文字的。他甚至在少年时期,到中土各国游
    历过。他原先立连紫为别妻,一是因为她出尘脱俗的容貌,二是因为其父连谨虽然风传人品有点问题,但学问绝对是名冠天下的。单就这两条,他就不可能容许别人再染指连紫。但看到连紫的字后,但意识到他忽略了一个大问题,这连紫其实还是个才女。
    “你还善长什么?”这是耶律突杰最迫切想知道的。
    “奴还略通琴艺、医道,但奴最喜欢舞剑。”狡黠的连紫,有意想误导狼王,她在操琴和医术上的确很精通,但她的剑术恐怕连个三流好手都不如,但她的确想学剑,作梦都想,说连紫现在最喜欢舞剑绝对不是骗人。
    白狼王静静地看着连紫,好像要把她看穿似的,连紫现在非常紧张,就像又一次被人剥光了一样。最后狼王操着粗犷、浑厚的嗓音说道:“明天我会给你找些中土的书籍,但琴可不好找,如果能找到,你就要在中军大营会宴时,在众将面前为**琴,可否?”
    “奴……遵命”,连紫心头泛着苦涩,白狼王连舞剑的话头都没接,可见他还是对自己还是不放心啊。
    从这以后的几天,连紫过的相当充实。杂活她是不常去干了,因为她和侍女们已经很熟了,而自己的布兰语也没什么障碍了,她一个大王别妻老蹲在下人中间,下人们也不是很自在。连紫现在干俩件事,一是骑马,二是读书。骑马是生活在布兰草原必备的本领,以前在大燕国因为礼法之绊,不让女人骑马,所以连紫必须从头学起。
    连紫以前的先生一直对她评价很高,动不动说她这个有天赋,那个有天才的,整天才女、才女地叫着。其实连紫知道根本不是这样的,她其实只是一个能把自己管理得很好的女孩子。
    普通人分两种,一种人好逸恶劳,一种人发奋刻苦。好逸恶劳者自然日后一无所成,但发奋刻苦者也往往只能小成,何因?因为人需有“劳苦”也需有“闲逸”,两者相辅相成,才能有所成就。而俩者如何搭配,可是门大学问,这就需要管理自己。
    连紫家学深厚,自是有一套,一脉相承的,管理自己的方法,而且作为一个沉静、细腻的女子更是非常合适。连紫的一日作息非常固定,从早起、午睡到就寝,从6岁开始就从未改变过,她从10岁起就基本能完全控制自己,什么时候玩乐,什么时候发奋,按排得井井有条。她每每都能玩得很尽兴,学得很尽心。往往一眨眼几年过去了,连紫还觉得只过了几天似的,一切好像都在梦幻中一般。
    所以如果非要说天赋,那连紫的天赋不在于诗词、不在于音律,不在于医术,只在于如何管理和控制自己。
    现在连紫的骑术,才刚刚不用让别人在前头牵马,但是相信很快地,她就会草原上飞驰了。因为她是连紫,是一个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和如何将它们得到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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