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品贵妻》035、她要把他,刻在身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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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她带些好吃的来,当然,他还会给她带来命令,主人的命令。
    她的饭不是白吃的,是要帮主人做事的,她的名字也不是白取的,她叫诛杀,那就一定是要杀人的。
    没有人会愿意养一条没用的狗,她的主人更是如此。
    只是她的主人不再用那个石屋拴着她,而是将石屋换成了每月两粒的药丸,月初一粒,月末一粒,月初是毒药,月末是解药,她要是听话,月末不仅能吃到香喷喷的白米饭,还能得到解药,若是不听话的话——
    后果无需想,她也能知道。
    所以她很听话。
    其实主人不用这般对她,她也不会逃跑,更不会不听话,因为她还要吃饭,她除了会用自己手上的刀来换米饭吃,她就再也不会其他。
    其他地方,也不会有人需要她。
    那个戴着半边银面具的男子告诉她,他叫溯风,很好听的名字。
    她自也告诉他,她叫诛杀,诛灭的诛,杀人的杀。
    然后他笑着说,这名字不好,不如叫朱砂,朱砂色的朱砂。
    她不知什么是朱砂色。
    他说,她右眼角下的这颗坠泪痣,就是朱砂色。
    她照过镜子,知道自己右眼角下的那颗痣是怎样的一种颜色,原来,那是朱砂色。
    她也觉得朱砂比诛杀好听。
    有时候,他会唤她一声小砂子,温柔的,亲昵的,会让她觉得他就像她的兄长一样。
    她知道他在主人面前是特别的,所以他才总是能来看她,只是,她不会问罢了。
    没有问的必要。
    他这般唤她,唤了六年,当然,这六年里,她都会有任务,她都要做诛杀该做的事情。
    那一年的秋天,也一样。
    她要去杀一个人,她不知道是什么人,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她知道那个人的长相,其余的,她都不知道,一如从前她每杀掉的任何一人一样,她都不认识,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她每一次杀人,都是溯风带她去的,带她到那个地方,又在那个地方等着她,一起来,一起回。
    但那个秋天,那一天,事情很棘手,她身受重伤,溯风没有与她一齐离开,而是让她先走。
    她先走了,她是要回她住了六年的小院的,可她走着走着,却如何都找不到回去的路,走着走着,她走到了一个小小的山坳里,那小山坳里,除了荒草,便只有一棵树。
    一棵结满了小小果子的树。
    那棵树她认得!
    与她住在石屋里那几年天窗外种着的那棵树一样的树!
    尽管已不是吹着暖风的时节,尽管树上开着的不是粉红色的花儿,可她认得那树干,认得那些小果子。
    是她喜欢的却一直不知名的树。
    她想在那株树下坐一坐,歇一歇,就算下着雨,寒凉极了,她也还是想过去坐一坐。
    她在树下坐下了。
    然后她看到了一只兔子,灰毛兔子,与她一样,受了伤。
    灰毛兔子的伤在右腿上,跑不了,只能窝在这树下,受着雨淋。
    她的右腿上也有伤,伤得很重,透过模糊的血肉,能看到她自己的腿骨。
    很疼,但她能忍。
    只是不知道这只兔子能不能忍。
    受伤的时候,她总是觉得很饿,兔子,应该也一样的。
    所以她用自己锋利的刀划破了自己的指尖,将冒着血的指尖凑到那灰毛兔子跟前,让它舔舔她的血。
    虽然她身上处处都在流着血,但怕是会脏了这只灰毛兔子,还是用指尖的血吧。
    她什么吃的都没有,只能喂灰毛兔子喝一点她的血,她只有血能喂它。
    好在的是,兔子不嫌弃她的血,反是将她指头上的血舔了个干净。
    温暖柔软的舌头,碰在指尖,从未有过的感觉,好玩极了。
    所以,她笑了。
    可那灰毛兔子却从她面前跑开了,就像她的笑很吓人一样。
    兔子跑得很慢,因为它腿上有伤,可它却又跑得很急,就像等到了它想见到的人一样。
    真的是有人来了。
    一个身穿黑色锦衣,墨色的发,墨色的眼,便是连手上的油纸伞都是黑色的人,一个男人,眼睛很漂亮却又冷得像一块寒铁一样的人。
    好在的是,他身上没有杀意,若是他身上有杀意的话,她怕是难逃一死了。
    他应该不会杀人的,因为看起来就像个羸弱的书生,苍白的脸,削瘦的肩,手上没有刀亦没有剑,而是打着一把伞,提着一只竹篮子。
    最主要的是,若是满身杀气的人,身边是不会有生灵的,而他身边,飞满了鸟儿,或停在他肩上,或停在他手中的竹篮子上,或围着他打转儿,啾啾地叫,就好像在唱歌儿与他听一样。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景象,也从未在秋日的雨里还见到这么多的鸟儿。
    她的身边,就从来没有这样的小东西靠近,所以她喜欢方才那只受了伤的灰毛兔子,她的身边,只有血,腥红的血。
    便是方才那只灰毛兔子,都跑到了他的脚步,努力地站起身来,用前腿抱着他的腿,用下巴在他腿上蹭了蹭。
    她一直觉得,能得这些小家伙喜爱的人,定是好人,她身边没有这些,所以她不是好人。
    她喜欢好人。
    不过好人一般不会喜欢她这种人。
    果然,那人没有理她,只是抓起兔子的耳朵,将它放进了竹篮子里,从她身边走过,朝山坳后边的方向走去。
    他在经过她身边时,她看到了他手中竹篮子里装的东西,青草和红萝卜。
    都是兔子喜欢吃的。
    他果然是个好人。
    他既是个好人,那她就不能害他,所以在她再瞧不见他的身影后,她离开了。
    虽然她伤得重,走得很吃力,但她还是必须尽快离开,若是因她而坏了这个地方,她会觉得自己有罪。
    她喜欢这个地方,喜欢那棵树。
    她离开前摘了一个树上的果子来吃。
    酸涩极了,还未成熟。
    她希望下次她还能再找得到这个地方来,再吃一回这个果子,若是再能遇到那个书生一样的男人,就更好。
    这样她就可以知道那是什么树。
    从好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应该会很好听吧。
    她还从没和好人说过话。
    但愿她还能找到这个地方。
    *
    下雪了,寒风带着雪扑到脸上,冷得很。
    她找到了那个小山坳,终于找到了那个小山坳,她找了两个多月,终于找到了!
    只不过,树上的果子早已落了,枯草在寒风中摇摆得厉害。
    那样的时节,那样的天气,那个地方,是不当有人到那儿去的,可她却在那树下看到一个人,一个身上披着黑色厚斗篷,墨衣墨发,便是连手边的油纸伞都是黑色的男人!
    是,是她曾见过的那个男人!
    那一瞬间,她的心跳是紧张的,呼吸也是紧张的,因为他正抬眸来看她,那双好看的眼眸,在风雪中显得黑亮极了。
    他坐在树下,手里拿着一个馒头,正在慢慢地吃,只看她一眼,又垂下眼睑,静静慢慢地吃他手里的馒头,就像根本就没有看见过她似的。
    朱砂却觉开心极了,从来没有过的开心。
    因为那一天,她觉得自己很幸运,非常幸运。
    但她还希望自己可以再幸运一点,希望她也在树下坐下来的时候,他不撵她走。
    她慢慢地在树下坐了下来,他没有撵她走。
    她不由轻轻笑了起来,真好。
    就在那时,她只觉一旁他那垂在地上的斗篷下似有什么东西在动,而后只见一只兔子从斗篷下边钻出一个脑袋,灰毛兔子,嘴里还正咬着半根红萝卜!
    兔子!上回她见到的那一只!
    又见他的斗篷动了动,又有几个小脑袋从斗篷后边钻了出来。
    是三只花小兔子,嘴里也正各咬着一块红萝卜,很显然,它们是躲在他的厚斗篷下享受它们的美味。
    只见那只灰毛兔子先从斗篷底下将身子全都钻了出来,钻到了她的斗篷底下,那三只花小兔子也跟着它这般做,转移地方,到了她这边来继续享用它们的美味。
    她有些怔怔,问他道:‘这,这是你养的兔子?’
    他并未理会她。
    她不介意,又问:‘这三只小的花兔子,是灰兔子的孩子?’
    他依旧未理她。
    她还是继续问:‘是你给它们带的萝卜吗?它们有没有名字?灰兔子是叫小灰吗?它腿上的伤好了吗?’
    就在这时,她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她有些不好意思,这种时候,任是谁的肚子这么叫上一声,都是会让人不好意思的。
    她也是人。
    但下一刻,就有一样东西扔到了她怀里来。
    一个小纸包。
    纸包里是一只白面馒头,与他手里的一样。
    是冷的,好在的是还没有硬。
    馒头是冷的,朱砂却觉得它是热的,至少比热的吃起来要好吃,好吃得多。
    他还是未理会她,只是冷冷淡淡地看她一眼,然后就又别回了眼,继续静静地吃他的馒头,也不管他斗篷底下的小兔子们都挪到了她的斗篷下边。
    风明明很大,天明明很冷,可那一天,她却觉得自己的心是暖的,暖得她想要与他说话,尽管他并不回过她任何一句话。
    她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久的话,直到她觉得有些口干,抓了一把身旁的学来放进嘴里,一直沉默不语的他才转过头来淡漠地看她一眼。
    她却对他笑了一笑,问他要不要试一口,他只又扭回了头。
    未多久,他便起身离开了,她没有站起身来,只是看着他,问道:‘我们可还会再见?’
    他头也不回。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棵树叫什么?’她又问。
    ‘海棠。’这是他从头至尾说的唯一一句话。
    就两个字而已。
    低沉的声音,就像他的人一样,冷冷的,不过……
    她觉得好听。
    原来他会说话,她还以为他是个哑巴。
    原来,那棵树叫海棠,那上边开的花,就叫海棠花?
    是这样吗?
    不如……下次再遇到他时再问问?
    从那时起,她的日子开始有了期待,期待能再一次遇到不喜欢说话的他,期待来年海棠花开。
    有了期待的日子会让人变得开心,她也一样。
    有了期待的日子会让人心里藏着一点秘密,她也一样。
    她依旧每一个月初都要吃两次主人给的药,她依旧会接到主人让她去完成的任务,她也依旧会到那个小山坳去,去看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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