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后归来,吸血魔君请小心》第301章妖女,明眸善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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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栈房门打开,御风站在门槛内。
    俯首在地的官员们仰头,就见魅如冰雕的男子,惊艳静冷,伟岸的身躯,山一般,威严慑人。
    他们不敢正视那太过惊艳的容颜,俯首下去,再不敢抬头。
    御风栗色长发向后梳理,修长的美人尖,垂于轮廓雅致的俊颜,那俊颜因此美到极致,更多了几分妖冶之气。
    一身绣文繁复的红袍,衬托于宽阔的金色翘首护肩下,束腰,广袖,俊逸不凡。
    领首在前的洛丞相低着头,眼角余光,左右顾盼,见身侧几位官员皆不敢开口,脸色不禁尴尬微变掇。
    “翱王殿下……”
    御风已然不耐烦,剑眉厌烦冷扬,不等他话出口,便道。
    “你们都是德高望重之人,也是皇兄甄选多时的,不该做如此无理取闹之事。溟王妃眼盲心未盲,她对溟王痴情不渝,溟王亦是对她用情至深,他们同甘共苦,不离不弃,你们应当感动,并效仿此情,珍宠你们的妻妾。”
    “可,溟王殿下身为血族皇子,且是血族未来的储君,而苏锦璃不但是一个小小的人类女子,还不守妇道……”
    “溟儿至今,不曾提及要当储君,恐怕他是对你们,对血族,对本王与太后大失所望,所以,血族政务他也懒得理。你们说锦璃不守妇道,本王更不信!那女子对溟儿的一番情,本王都看在眼里。”
    一位尚书忙开口说道,“就算苏锦璃痴情于殿下,可她纵是瞎子,还与轩辕苍暧昧不明,这等女子,如何相夫教子?”
    “爱卿何出此言?”
    “翱王殿下还不知么?狼王扣押溟王与王妃,要杀苏锦煜的子嗣,而轩辕苍却因为钟情于溟王妃,放了他们……听说,轩辕苍因此被狼王严厉责罚,差点废了他的储君之位。”
    御风仍是狐疑。
    他翱王御风好端端地活着呢!
    狼王轩辕博生了几个胆子,敢扣押他的孙儿?!
    “无论如何,溟王和溟王妃之间的事,是他的私事,本王和太后都没法子插手,你们也别在这儿耗着折腾!眼下谨世子大婚,本王不希望看到任何争端!”
    “翱王殿下……”
    御风门槛也没迈出,说了句,“滚!”就关上了房门。
    一群官员面面相觑,不知是该继续跪,还是该起身散了。
    除了太后,无人敢命溟王休妻。
    皇上正在王宫内逗引一对儿孪生孙女,乐得合不拢嘴,更是不可能在这等境况下让溟王休妻的。
    外面有人进来,嚷道,“溟王马车已经入城……”
    百官们一番商谈,转瞬鸟兽散。
    *
    房内,莲央太后坐在窗前的桌案旁,将手上一本厚厚的黄历又翻过一页,对比着几个成婚的黄道吉日,始终拿不定主意。
    被窗外的天光倾照,她一身暗金色立领锦绣凤凰蛟绡纱袍,流光溢彩。
    多年养成了端肃精致的习惯,纵然不见百官,不接受他人请安拜见,她亦是发髻高绾,凤冠佩戴整齐,且一丝不苟。
    隔着桌案,御风坐下来,疼惜地凝视着她。
    “莲央,他们都走了,你不必再如此伤神。”
    莲央拿笔,又在纸上记下一个日子,轻嘲冷笑。
    “就算他们不走……我这太后,还有开口的资格吗?”
    大手伸过桌案,把她的笔和黄历都拿开,将她戴满护甲套与戒指的手,包裹在掌心里。
    然而,太多的缀饰,硌着他的掌心,他完全触不到她的肌肤,就连她的手背上,都被网状的金手链覆盖。
    这感觉,如两人之间早已暗生的隔阂,因为御尊,因为从前的种种,因为御蓝斯,御穹,因为现在的太多琐事,她近在咫尺,却离得他,越来越远。
    他暗生一股挫败感,不知如何才能把她冰冷的手捂热,也不知,才能劝她放下那些纠结。
    “莲央,溟儿既邀请你来参加谨儿的婚礼,他心里还是敬重你的。”
    “哼哼,他是做给大家看罢了!把我们安排在宫外,无异于昭告天下,我这个皇祖母,已经不在他心里。”
    “我们可以尽力弥补!”御风说道,“溟儿的马车这就入城,你可以先召他过来,亲人没有隔夜仇的。”
    莲央笃定的摇头,重又拿起笔,写下几个日期。
    心里暗定主意,将南宫谨的婚期,延后两个月。
    “溟儿不会原谅我的,狼王和轩辕苍,释放锦璃和苏锦煜一家回来,溟儿定然已经恨透了我。”
    “莲央,你这话何意?”
    御风想到刚才臣子在门外的话,惊疑微怔。
    “狼王软禁锦璃和溟儿,引苏锦煜不得不带妻儿前去自投罗网……和你有关?还是这一切压根儿就是你的意思?”
    “难道我不该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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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央,你到底做了什么?”
    莲央因他斥责的口气恼怒,一把拂掉了桌案上的满盛着血液茶盅。
    御风震惊地站起身来,不可置信地盯着她。
    “莲央,你是因为失去儿孙们的心,所以,这样报复那个失去双眼的可怜女子?”
    妆容精致的芙蓉面苍白如纸,她厉声的驳斥,却坚定如铁。
    “哀家没有报复,只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应该做的事?”御风气结失笑,何为应该?“若你这样容不下苏锦璃,从前便不该让溟儿娶她!”
    “从前,那丫头是九命真凤……不能不娶!”
    御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的意思是……她现在不再是九命真凤,且成了一个废人,所以,就可以丢弃了?”
    “哀家没有丢弃她,哀家给她令选了一个深爱着她的男子!”
    “莲央,为何你会变成这样?!”御风勃然大怒地咆哮,“她是你孙儿最爱的女人,你竟然谈妥条件,像是出卖一件物品般,将她卖给狼族?!”
    莲央却不认为这是一场交易,她安排得天衣无缝。
    “在信里,哀家已经说得清清楚楚,凭着他们对溟儿和苏锦煜等人的救命之恩,溟儿定然不会与他们硬拼。苏锦璃给他们,那孩子的命也送给他们,两族的规矩也不能乱,事情结束,就放溟儿回来。”
    御风忽然觉得,眼前这女子异常陌生。
    是因为,他在皇陵里沉睡太久的缘故吗?
    当初,她执意接受肃娴的孩子,他可以理解,甚至不惜一切地帮她。
    可他想不通,她为何容不得苏锦璃,容不得苏梵那个刚刚满月的小婴儿。
    吸血鬼与狼族长存于世,两族融合在所难免。
    史书上虽然没有记载,苏锦煜和御胭媚却绝不是第一对儿。
    那些相爱至深,违逆两族规矩的恋人,有些相约逃去西域,有些远游他乡,只要能在一起,他们颠沛流离亦是幸福。
    而那样的混血儿,就算有的长大成人,也默默安宁,不曾伤害过任何人。
    他相信,苏梵体内有着与苏锦煜和苏锦璃相同的血,他将来,定然会成为对血族有利的栋梁之才。
    “莲央,狼王和穹,既然容得下溟儿和恪儿,就断然不会伤害苏梵。再说,苏锦煜和御胭媚也并非十恶不赦之人,他们没有罪,孩子也无辜,为何非要杀他们呢?!”
    “风,你认为哀家残忍?!”
    “我……”御风不希望把这个词用在她身上,但,事实如此。她的所作所为,让他哑口无言。
    “狼人和吸血鬼生出的怪物,迟早会弄得天下大乱,将来,是血族吞没了狼族,还是狼族灭了血族?先祖定下如此规矩,不是没有道理的。”
    御风从没有认为,这样该死的道理,有道理。
    从前的他,便不是恪守规矩之人,否则,他也不会她。
    对于狼族与血族将来会如何,他也懒得去关心。
    “莲央,穹儿让我从坟墓里出来,是想让我们在一起,他想弥补我们失去的过去,如果你觉得那些毫无道理的琐事,比我更重要,我们就此结束吧。”
    莲央挑眉冷睨他一眼,“为何结束?就因为我伤害了苏锦璃和一个孩子?”
    “一个女子,可以丑陋,可以骄纵,可以刁蛮,可以惹人厌,但是,她不可以不善良!”
    说完,他悲恸地转身,走向门口。
    冗长的栗色发丝拖曳于后,如沉淀万年的血与伤,压抑地令人心骨刺痛。
    莲央站起身来,张口,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她不认为自己做错,她是血族太后,至高无上,难道连处死一个不该存在的婴儿的权利都没有吗?同样的,她也可以将一个看着碍眼、且不听她管教的女子,踢出皇族!
    御风离开许久。
    她才起身走出去,却不是去追御风。
    *
    蓝紫色的花树簇拥的宽阔大道上,溟王华车缓缓驶来,抵达了溟王宫,却难入宫门。
    京城来的文武官员与皇亲,列队整齐地堵在宫门外……
    乐正夕早早收到御蓝斯的密令,应了他的要求,不带人迎驾,不惊动任何人,他身为溟王宫总管,却无权驱赶这些文武官员。
    眼见着马车停下,他忙命护卫列队路两旁,快步迎上前,愧疚地双膝跪地。
    “属下该死,不能为殿下分忧!还请殿下责罚!”
    乐正夕正请罪。
    他身后,黑压压轰然跪了一地——那些官员与皇亲们俯首贴地,齐声高呼,“恳请溟王殿下休弃无眼妖女苏锦璃!”
    无眼妖女?御蓝斯在车内听到这呼声,勃然大怒,煞然掀开车帘。
    贵雅俊艳的紫袍身躯,瞬间立在了车辕上,
    煞气瞬间迸射,震慑满场。
    唰——他腰间的龙鳍长剑出鞘,于阳光下,拧手一个霸气四射的剑花,左手潇洒托住了沉重的剑身,拇指刮在剑刃上,锋芒莹白锐利,划得肌肤丝丝作痛……
    因为太久没有这剑杀人,他实在担心剑刃会钝了。
    如今看来,还好!
    宏大的栗色羽翼,仿佛两片巨大云,恢弘张开,飞身而起。
    艳若倾世昙花的俊颜,于半空里沁出邪魅的冷笑,他俯视着众官员,漫不经心地问。
    “众爱卿这是何意?”
    洛丞相忙道,“殿下,臣等这也是为殿下好。”
    “为本王好,就是让本王休掉本王最爱的女子?”
    “殿下身为血族最有望成为储君的皇子,应当以国事为重,且迎娶对血族皇室有利的女子为正妻。苏锦璃双眼已盲,不但再也配不上殿下,竟还与轩辕苍暧昧不明……理当休弃!”
    御蓝斯缓缓地飞身落下,龙鳍长剑也落在他的脖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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