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绵99招:权少霸宠撩火妻》第三百二十一章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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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一章我要走了”麻麻,吃饭了!”
    阳光和煦的小院里,一个头扎布巾的少妇放下手中的小铲子,回眸一笑。正要说什么,忽而皱眉,发出两声干呕。
    “月月,不舒服就多在房间躺躺,这些花已经养了很多年了,不需要特别照顾也不会有问题的。”
    身上还系着围裙的高峰见状,连忙跑出来,扶住差点摔倒的女人。
    这个女人,正是白素婉。
    她摇了摇头,笑得温婉:“不妨事,老躺着也难受,不如找些事情做做。”
    高小月和爸爸一人一边扶着她,好奇的看着她仍旧平坦的小腹:“麻麻,是小弟弟又在闹你了吗?”
    “是啊。”她微微的笑,面上光辉熠熠:“小月,你喜欢弟弟?”
    小丫头侧着脸想了想:“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妹妹啦,可是这个小宝宝从小就这么调皮,应该是弟弟吧。”
    两个大人忍俊不禁的笑出来,揉了揉她的小脑瓜子,一家三口进了屋。
    “林月,医生不是和你说了,要多休息吗?怎么老是跑到外面去呢?”坐在桌边的安妮抬头瞧了她一眼,脸上尽是不赞赏之色。
    离开金南,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了。
    一切都如她计划发展,唯一没有计算到的是,这位“弟媳”居然怀孕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她下巴都差点儿掉了下来,整夜里长吁短叹,无法入睡。
    高峰和她没有夫妻之实,而且来到笑村庄后才几天,她就有了孕吐反应。那个孩子,当然不可能是高峰的。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焰。
    想到焰和其他女人延续下血脉,安妮难过得呼吸都有些困难,甚至起了想要毁灭那个胎儿的心思。
    可是这个心思刚起,就被她压了下去。
    白素素是无辜的,只是因为她想要争取到焰的爱,才被她催眠,送到了这个偏僻遥远的小山村。
    孩子更是无辜,无法控制自己什么时候来到世上,成为谁的孩子。
    她能下这个杀手吗?
    不,她不忍心。她对不起白素素的已经够多了。
    更何况,那可是焰的孩子啊!
    若是有一天,白素素的记忆恢复了,回到焰的身边,看在她出力甚多的份上,哪怕是被他厌恶,起码也问心无愧。
    可是手刃了他的孩子,只怕这辈子,她都会愧疚不安。
    杀心骤起,又被湮灭。
    安妮本来就不爱笑,自知道这个消息后,更是成日冷冷冰冰,除了关心一下那未出世的孩子,基本上都不说话。
    白素婉也知道她性子淡漠,只是笑笑,在餐桌边坐了下来。
    “医生呢?怎么还没回来?”
    “他去城里买东西了。”
    高峰眉毛一动,疑惑道:“买什么东西需要这么久?”
    安妮舀了一口土豆泥放入嘴里,徐徐咽下后才放下汤匙,危襟正坐。
    “高峰,林月,我们在这里打扰了两个多月,也该走了。他去准备一些我们在路上要用到的东西。”
    “什么?”白素婉吃了一惊:“Ann,你们要去哪里?”
    自从回来后,她和医生就一直住在这里,从来没有提起过外面的事情。时间久了,她都把这俩人当成了一家人。
    忽然听到他们要离开的消息,难免觉得惊讶。
    安妮勉强的扯了扯嘴角:“别忘了,我们本来就不是这里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受了伤,我们也不可能在这儿待这么久。”
    白素婉沉默了下来。
    刚发现自己的怀孕的时候,她吐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别说吃饭了,就连喝水都困难。往往刚喝了两口水下去,没两分钟就会成倍的吐出来。
    才几天功夫,她就急剧的消瘦下去,急得高峰团团转。找了当地的几位医生过来,都纷纷表示束手无策。孕期是不能随便用药的,实在吐得厉害了,也只能给她用静脉注射的方法补充营养,始终是比不上吃食物来得健康。
    安妮和医生也焦急不已,问过周围的山地状况后,两人决定出去采碰碰孕气,看能不能采到一些草药。
    斯卡夫曾学习过两年的中医,两年时间,对于一般的中医学生来说,只在摸索和学习阶段。但是他不一样,作为医学天才的他,仅仅用了一年时间,就把五千多味中药辨识完整,就了解其药性,学会了配伍。
    望闻问切是需要时间的积累,才能达到高水平。他运气也算不错,因为勤奋好学,又天资聪颖,被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中医看中,出诊的时候常常带着他,以至于别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积累下来的经验,他只花费了大半年就摸索的差不多了。
    剩下的半年,已经不是在学习,而是在帮人看诊开方。只是他的中文书写能力稍有欠缺,所以提笔之人往往由他人代劳,才没有名声大噪。
    看一个孕吐而已,对他来说,根本就是小问题。
    小村庄附近因为有人居住,一般的猛兽都不会靠近。加之这两位的能力,高峰心里清楚,也不担心他们会出事。
    没想到那一天,直到日落,都不见他俩人的身影。高峰心里着急,正准备出门寻找,就听见外头吵吵嚷嚷的声音。
    医生背着一个囊鼓鼓的袋子,浑身浴血,需要他人扶着才能站稳。安妮的情况更加糟糕,一条腿被打上临时制作的甲板,人已经昏迷了过去。
    她是被几个村民抬回来的,同时抬回来的,还有一只豹子。
    医生已经连给自己治疗的力气都没有了,一进门就摔倒在地上。他连夜把两人送到镇上的医院,才算救回他们的性命。
    能走动之后,俩人就回到村庄里养伤,一眨眼,就过去两个多月。
    习惯了平淡的日子后,一家人都默认了这两人的存在,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成不变的过下去。谁也没想到,安妮会在这个时候提出要离开。
    “Ann,俗话说,伤经动骨一百天,这三个月还没过完呢,现在就急着要离开,会不会太快了?”
    对于高峰来说,安妮是一个在他生命中谱写了重要角色的人。
    他和哥哥被仇家一路追杀,最后不得不藏身于这个异国他乡的小山村。为了生存,哥哥加入了佣兵团,刚来的两年,他都是一个人度过的。
    恐惧,害怕,寂寞,孤独,以及对未来的茫然,几乎要打倒了他。直到安妮的出现。
    那时候,安妮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不爱说话,面色坚毅冷漠,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正是这个女孩的出现,改变了他对生活的看法。
    那时候的高峰,心理压抑到了临近崩溃的点上,如果不是周围邻居受了哥哥的嘱托,每天煮好一日三餐送过来,他已经饿死了。
    因为,他连生存的欲望,都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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