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绵99招:权少霸宠撩火妻》第三百一十四章搜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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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四章搜寻现场
    “不!”天才惨呼一声,连滚带爬的冲上去,“队长!队长!你在哪里?你快回答我啊队长!”
    其他人也是泪水涟涟,一屁股在地上坐了下来。
    “金,你明明说过只要我们下来得及时,队长就不会有事的!你把队长还给我!还给我!”
    天才失控的冲到金猛面前,连踢带踹。饶是这个雄壮魁梧的汉子,看到面前的惨状,也忍不住热泪纵横。
    他也不相信,比队里所有男人都要厉害的安妮队长,会丧命在这个地方!
    他们去过热带雨林,在里面穿梭了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无法生活,只能依靠着青蛙虫子果腹,还有随处可见的毒虫和凶猛的野兽伺机而动,他们都活下来了。
    他们去过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半途遇上雪崩,队里只轻伤了两个伙伴,无一人死亡。
    他们世上最大的沙漠,撒哈拉沙漠。遭遇到风沙和沙狼群的袭击,在彼此的配合和信任中,一样顽强的生存了下来。
    ……
    他们去过太多太多的地方,每一次的极限都是对生命的挑战。可是无一例外的,眼镜蛇小组的成员从未失去过一个人!
    自信心膨胀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觉得自己这队人天下无敌,从来没想过,有一天,队长会先他们而去。
    可是眼前的事实,却由不得他不信!
    金猛不愿意相信这样的事实,推开天才,一步一步的走到那两辆扭曲成一团的越野车框架面前,开始动手翻找。
    其他人也慢慢恢复过来,一同上前,细细把框架里那一大团的黑色凝结物分开检查。
    现场的状况真的很惨烈,而且大火应该停了不是太久,黑色凝结物上还带有微微的余温。
    他们不能凭着这样的状况,断定队长就这么死了!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尸体烧没了,也一定还会有什么东西在!
    眼镜蛇小组的人,每一个都有特殊的身份识别表示。比如天才,他食指上的戒指,就是代表身份的武器。那日杀大熊的时候,用的就是隐藏在戒指里的细钢丝。
    医生的眼镜是特别定制的,整个镜框都可以打开,两边架脚都可以抽出,一边是锋利的手术刀,一边则是细长但极为坚固的小镊子。而圆形的镜框打开后,则是一颗颗极细的急救药品。
    医生其实并没有近视眼,眼镜不过是个伪装。有了这些工具和药品的存在,就算医药箱不在身边,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也可以临时做小手术。
    队长的手腕上,有一个两指宽的金属手镯,制作得非常精美。这个手镯可不仅仅是好看而已,启动里面的机关,除了细钢丝外,还有淬了毒的毫针,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取人性命,不留痕迹。
    每一个人的身份武器,都是天才度身定做的,使用的材质有多珍贵就不必赘述了,只需要知道,这样的火就算再大上十倍,这些身份武器都不会因此被烧损。
    只有在这团黑色凝结物中找到属于队长和医生的身份武器,才能证明他们死亡。否则,他们说什么都不相信她已经离开人世。
    入夜后,雨势又开始大了起来。峡谷中狂风呼啸,吹的人脸颊发疼。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撤退,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找到队长!
    那堆被烧熔粘成一团的黑色凝结物被一点一点的慢慢分开,因为凝结物已经变得非常坚硬,又不能确定这堆东西到底是什么组合而成,所以在分离检查的时候,他们都非常小心。
    直到第二天天明,才彻底把这堆东西检查清楚。
    里面有烧熔变形的铁,有融化凝结的汽车座椅等等等等,更多的是难以分辨出原型的物质。
    唯独没有队长和医生的手镯和眼镜。
    这么说来,他们还活着?
    那么白小姐呢?
    白小姐不是眼镜蛇的人,身上没有什么特殊防止烧毁的东西,她到底有没有丧命于此,谁都不知道。
    不过,总算知道队长还活着,这已经是最好的消息了!
    “如果队长和医生没有丧生,他们一定会沿着这条峡谷找出路,大家四周看看,选定出他们最有可能选择的逃生路线,分成两队去寻找!再安排两个人回上面看着我们的车子,必要时随时救援。”
    一行八个人,就算是单独行动,在正常的社会走行走都不会有任何危险。但是这儿不一样,这儿是深山地带,除了没有热带雨林的瘴气和毒虫外,危险性一点都不比雨林差。
    在来金南的路上,他们已经见过好几次凶猛的野兽,也是靠着操纵车子的灵活性和速度,才得以避开正面冲突。现在车子都在悬崖上面,他们虽然各自带有武器,面对凶兽的时候也只能以命相搏,人数分得太散的话,面对的危险就大得多。
    八人分配好后,就开启通讯系统,分头上路。天才、路费和金猛组成了一队,一脚深一脚浅的朝勘察好的方向走去。
    说是最有可能选择的方向,路面还是非常难走。单单是长年累月的落叶,在地面上积成了足以埋没小腿的柔软层。
    最下面的树叶已经腐化成泥,但是因为没有外力的缘故,那层泥非常的松软,加上这两天的大雨,一脚踩下去,就跟踩到了沼泽里似的,很艰难才能拔起脚来。走过之后,又恢复原样,连一点儿痕迹都看不出来。
    这一切,他们都做好了心里准备,硬生生的咬牙支撑着。他们知道,每加快一份速度,队长的存活几率就会增添一分。
    忽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三人俱是神色一凛,戒备的看向声音来源方向。此时刚刚天明,就算用了照明灯,视线也不算太好。强光手电刚打过去,发出声响的地方有个硕大的影子一晃,消失在树丛后面。
    “金,那个……是不是熊?”天才揉了揉眼睛,压低声音问道。
    金猛不说话,面色凝重,示意三人背靠背,不要露出任何弱点。
    这个地方会有熊,一点儿也不奇怪。
    各种凶猛的野兽中,熊可以说是他们最讨厌的野兽之一了。因为这种动物体型硕大,皮毛坚硬丰厚,攻击力极强,跑得又快。这些也都算了,更重要的人,它还会游泳和爬树!
    寻常人就算有武器,对上熊瞎子都是死路一条。也难怪他们会这么谨慎。
    谨慎之余,金猛更多的是担心。
    以他们三人的能力,对付一只熊瞎子是绰绰有余的,但是队长三人从高处坠崖,身上肯定会有伤。加上还有两个拖后腿的累赘,想要从熊口下逃生,只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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