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为传奇》第228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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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乡?谢了哥们!”刘璘道。
    一旁,王菲雪也听到了路人甲的话,然后,她看了看舞台上的钻戒,小声道:“好漂亮的钻戒啊!”
    “你喜欢?”刘璘问道。
    王菲雪顿时点头,道:“我好喜欢!”
    而刘璘和王菲雪的对话也是被一旁的路人甲听到了,他先是吃惊王菲雪声音的好听,就好像是在黄鹂唱歌一般,随后,他就感叹眼前的这名男子有福气。
    看王菲雪的身材,估计她也不是什么难看之人。
    “哥们,有福气啊,要不要上去试一试,就当是为了弟妹!而且,上去试一试也没事,不要手续费的!”路人甲马上说道。
    听到路人甲的话,王菲雪马上看向了刘璘,虽然戴着墨镜,但刘璘好像感觉到王菲雪的一双美目在紧紧的盯着自己。
    也就在此时,舞台上的女主持人说道:“还有没有那个小伙伴要来试一试啊?只要你能打动我们的大老板,那么这颗一克拉的钻戒和一万华元的奖金,就是你的!机会难得,有能耐的朋友请上场!”
    女主持人的话音刚刚落下,就有人应道。
    “我来!”
    “我也来!”随后,又是几名年轻人上场。
    “还有没有了?”女主持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这名女主持的目光突然放在了刘璘身上,开口问道:“这位戴墨镜的先生,要不您也来试试,奖品里面还有一克拉的钻戒!”
    刘璘一米八的身高,在人群中也算是比较突出的,而且,王菲雪的身高也不矮,再加上两人的又都是墨镜装扮,也就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力了。
    因此,被女主持注意了。
    刘璘看了看王菲雪,微微一笑,然后应道:“好吧,我就试上一试!”
    随后,刘璘走上了舞台。
    “先生,看您的模样,好像一个明星啊!不知道您能不能将墨镜摘下来?”女主持突然说道。
    对此,刘璘摇了摇头,说道:“不好意思,我觉得带着墨镜很好!”
    看到刘璘这么说,女主持也就不说话了。
    不得不说,这里的规格还是蛮高的,一排五张桌子整整齐齐的拜访在舞台正前方,每张桌子上面,还有宣纸,毛笔以及墨水!
    而他们这些上台的人,则是需要将自己的诗歌,写在这宣纸上。
    “诸位,还差一位,还有谁自告奋勇的吗?”女主持继续问道。
    “我也来!”又一人自告奋勇。
    “好的,这位先生!”女主持道。
    然后,五人随意的找自己的位子,准备写诗。
    “诸位,我们的主题是故乡,只要是诗歌就行了,不过,三分钟内不落笔的话,我们就视你完成了诗作,明白了吗?”女主持简单的说了一下规则!
    “明白!”
    “那好,请诸位开始吧!”女主持朗声道。
    刘璘站在桌子前,拿起了毛笔,却是没有动笔。
    在刘璘的脑海里,有很多关于故乡的诗,但是现在,他竟然是不知道该用哪一首了。
    “哎,有了!”突然,刘璘的脑海里冒出了一道亮光!
    他想到了自己应该写那首诗歌了。
    其实,这首诗歌的争议还是蛮大的,喜欢它的人,认为它精辟,富余遐想,是一首有内涵的好诗,而讨厌它的人,则是认为它名不副实,简单至极,就算是小学生也能写的出来
    不过,不管怎么说,它还是有些东西的。
    然后,刘璘开始落笔了。
    故乡
    故乡真小
    小得只盛得下
    两个字。
    不错,刘璘所写的这首现代诗歌,就是他前世一名名叫施云的作家所写,这首诗歌的评价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不过,刘璘还是用了,其实,大多数负面评价还是有人看不惯施云凭借这首诗拿到了十万奖金!
    简而言之,这是赤裸裸的嫉妒!
    而且刘璘知道,要是他靠这首诗歌拿到了大奖,也绝对会有很多人跳出来抹黑他。
    但,这又怎么样?
    只要他心中无愧就行,任它东西南北风,我自心中坦荡荡!
    然后,刘璘收笔,后退了两步。
    看到刘璘这么快就写完了,女主持的眼底闪过了阵阵惊讶之色。
    然后,女主持看了看刘璘写的诗,迷人的小嘴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张到了最大。
    只因,太短了啊!
    除去故乡这个名字,全文只有十三个字!
    “先生,您写好了?”女主持忍不住问道。
    刘璘点了点头,道:“我写完了!”
    女主持看了看还在奋笔疾书的另外四位参赛者,忍不住说道:“先生,要不您再写一点儿,时间还足够!”
    要是刘璘就这样被淘汰了,那就真的可惜了。
    不过,刘璘依然还是摇头,道:“不用,我写好了!”
    “那,好吧!”看见刘璘这么坚决,女主持也就不再纠结了。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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