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档一九七八》第九十六章母亲与妻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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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早就面世了,也不是矮脚鸡有意为之,而是李默签证时间耽搁得太久。
    确实它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就像今天,闻讯赶过来的读者,就有好几百人,还有许多读者正在往这边赶。
    李默扭头问:“谁是在这家书店工作?”
    一个秃顶大胖子走过来说:“我就是这家书店的经理。”
    “ok,能否拿来几本关于高中数学试题方面的书,再麻烦给我一块黑板。”
    “有,”那个大胖子扭着身体进了书店,一会儿拿来一块小黑板,粉笔,以及几本书。
    “谢谢,”李默拱了拱手,然后冲那名记者说道:“这家书店我从来都没有来过,当然,这也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出国,昨天才到的美国……包括那位先生拿来的这几本书,我从没有读过,这位先生,请在里面随便选几道题目,看我能不能解得出来。”
    现场考啊,一起拍起巴掌。
    约翰逊额头冒起汗,李默情况他知道不少的,也知道李默读书聪明,可问题你才读初二,高中数学,你能做得出来吗?
    李默脸上带着笑容,美国的高中数学,后来中国学生都懂的……
    这个记者还真出了,出了四道题目,两道高二的,两道高三的,有一道高三题目还比较难。
    美国数学,后来中国学生也是懂的,美国人的数学能力,后来大多数中国人懂的。
    有的记者数学差,看着这四道题目,连声尖叫,卖糕的,卖糕的。
    几家电视台的记者忠实的将这一幕拍了下来,还有两家居然来了一个现场直播,后面有记者在拍着画面,前面有记者拿着话筒解说。
    两家电视台记者也有意思,一家两个记者在打赌李默能不能做出来,一家记者则正义凛然地谴责《hsd邮报》这个记者是有意刁难。
    李默看了看题目,心想还好,只能做高中的了,大学的,他暂时是不可能做得出来。
    他拿起粉笔,几乎是不假思索,将四道题迅速解了出来。
    “请问这位先生,我做得对不对?”
    那个记者看来数学也不错,没有看参考书上的答案,点了点头。
    李默这才对着话筒说:“我不认为我聪明,只认为我早熟,包括对知识的理解也是如此,但是……我也说实话,我对混沌理论也不大了解。”
    下面大哗。
    李默做了一个手势,让他们安静,然后说:“不要说爱德华·诺顿·劳仑次的混沌理论,就是普通的高数,我也不是很熟悉。不过我无意中看到相关的书籍后,我觉得将这种理论代入到书中,会很意思,于是用我懵懂的理解,套用了一些数学理论进去,包括混沌理论。但我想问各位的是,你们看的是故事情节,还是数学理论?我敢发誓,爱德华·诺顿·劳仑次的书肯定没有我的书卖得多。”
    哈哈哈,大伙一起笑了起来,这样,就辨了过去。
    另一个记者挤进来问:“默李,我承认你很聪明,否则也解不开这四道题目,但我想问一下,你现在在读高中吗?”
    李默挠了一下头说:“虽然在小学我每次考试第一名,上了初中后,因为分心写小说,我每次在班上只能占据第三名第四名,对了,我不是读高中,而是在读初中,初二年级。”
    李默这话容易让人产生误会,他这个三四名,乃是四县一市最好中学的尖子班上的三四名,与普通三四名能一样吗?
    “你是说,还有比你成绩更好的学生……你都做出了高中数学题……”那个记者不相信地说。
    “所以我不认为我很聪明,另外学和用是两回事,会学不代表着会用,比如我,我对混沌理论一知半解,甚至连皮毛都不大清楚,但就敢将它搬到我的小说里,奇怪的是爱德华·诺顿·劳仑次居然没有提出异议,难道他没有注意吗?”
    下面的人又是笑,又是鼓掌。
    这也是一个梗,爱德华还活着,这本书出来后,因为里面写了稍许混沌理论的知识,有记者打电话问他,他便答道,这是一本很棒的书,但我不认为作者只有十岁,尽管他只浅浅地写了一些数学理论知识,但绝不是十岁的孩子能掌握的,难道他比爱因斯坦还要聪明?这可能是红色中国在造假。
    由是引起一番更大的争议,当然,约翰逊也将这些情况向李默反映了。
    一个记者问:“据我所知,你的国家很穷,你的家庭似乎也很贫穷,你的知识从哪里学来的?”
    李默未来之前,矮脚鸡在造势,但随着这本书的面世,质疑的人越来越多。
    李默来了,就站在大家面前,聪明,不怯场,谦虚中又透着自信,还略略有些小幽默,那么问题来了,中国有这样的人才,为什么这么落后呢,这才是这个记者最想问的。
    这个问题还真将李默难住了,不是后面的问题,而是最前面的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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