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档一九七八》第六十四章找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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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默从人群中看到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男子推着自行车,将郭紫蓉接了,大概是郭紫蓉的父亲吧,郭父又用眼睛在学生里找了找,难道是找自己的?李默一机灵,躲在一丛矮树下。
    郭父找了一下,似乎没有找到,用自行车载着女儿回家去。
    李默从树丛后钻出来,挠着头,心想,这事儿整的?不就是一个桃花荷花一起开吗?
    …………
    “李默,奶奶给你做了一顿早饭。”房东苏老太说,同时端来一碗稀饭,上面堆着一些咸菜,下面还有两个鸡蛋。
    “苏奶奶,真的不用,我在外面买着吃就好了。”
    “傻孩子,外面吃的能放心吗。”
    “苏奶奶,你家条件不好,不能破费。”李默说。
    她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带着孙子回来过一次,与李默随意聊了聊,应当条件不是很好,虽然夫妻两都在上班,两人月工资加到一起,还不满六十块钱,又养了三个孩子。
    如果只一个孩子,巢市物价总体还不算太高,日子马马虎虎就过去了,养三个孩子,生活必然就会有点困难。好在他父亲苏伯与苏老太还有一些退休工资,勉强支撑下来。
    农村渐渐彻底改革了,城市改革依然很缓慢,甚至停滞不动,更要命的是农村改革也遇到了瓶颈,面积有限。现在地理书上说中国地大物博,地确实大,物未必博。如土地资源,将西部的高原沙漠戈壁,以及大量山区扣除,还有多少耕地面积?就像李默家,标准亩八亩半耕田,外加门前几分田面积的水塘,将它们种出花来,也就那么一回事。在李默带动下,以李家现在的耕地面积,有了这个收入,已经几乎是这时代的极限。
    农村拉动不了全国的经济,城市一直在拖啊拖,拖到九八年,不得不动手了。但那次动手,真的痛到共和国的骨子里,当真上面的人不知道啊?
    为什么李默重生后,就将眼光转到了美国。别以为美国的钱好挣,尽管接下来是美国时代,到二十一世纪,才是中国时代。但想一想华为吧,即便钱挣到了,将它弄出美国,同样十分地困难。
    可是放在国内,即便他有着一些先进的眼光,政策呢?甚至弄不好,就有吃劳改饭的下场。
    苏老太是好心,看他乖,学习认真,嘴甜,懂事,懂事也重要,就像李默每天早上起来,都自动地将院子打扫一遍,让苏伯老两口如何不喜欢?
    但这个鸡蛋稀饭,李默吃得不忍心哪。
    李默去了学校。
    今天会有一堂重要的课,音乐课。
    结果让他很失望,音乐老师是一个中年妇女,声音也好,也讲了一些乐理知识,只是淡淡说了说,随后带着大家唱歌。
    这是成绩制度的产物。
    虽置了音乐、美术与体育课,到了一中,即便是音乐老师,也有一些水平的,但学校并不重视。甚至上体育音乐课,自学其他课程都没有关系,只要你几门主课成绩好就行了。
    不但学不到什么真正的音乐知识,李默还发现了一条,那就是想学习音乐,自己手中必须有乐器,学习来的乐理知识,再与乐器结合,才能渐渐掌握到一些音乐的窍门。
    他不是想当音乐家,而是装逼的,装逼也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为了给赚钱时减少麻烦。
    那么这个乐器供选择的就很少了,琵琶不行,没有一个大男人抱着琵琶弹的,二胡也不行,暂时还不能让外国人接受,吉他太俗气,包括古筝都不够雅,真正能选择的乐器,一古琴,二钢琴,钢琴太贵,古琴想学习,更需要好老师。
    “是要搬走了,”李默心想,苏伯夫妇喜安静,对李默当然是好事了,可以安心地创作,但他练习乐器,则会打扰老两口。其实归根到底,还是苏伯老两口对他太好了……怎么说他与廖学霸是对立的二人呢。都是傲,但一个是自以为是,凌架于别人头上的傲,喜欢虐别人的。一个是对自身有着极强要求的傲,喜欢虐自己的。两人眼下都是班上的学霸,但都是极端的性格。
    他这个搬走,不是重新找一家房子租,而是计划着在巢市买一套房子,当然,这个还早,恐怕要到明年下半年了。
    到了上体育课的时候,美术音乐课不重视了,更不用说体育课。说好的德智体美劳呢?当真啊??
    其实体育课几乎就成了自由活动的时间,大家打打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女孩子踢毽子。
    对体育李默也不关注,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他每天从苏伯家走到学校,下午放学后再走回去,上晚自习再回学校,一天两趟,两千五百米,已经是最好的运动。
    像往常一样,李默准备继续誊写小说,比他想象的晚了半年,也不能再晚了。
    廖学霸找上门来。
    “李默,咱们打一个羽毛球。”
    廖全宝确实是有傲气的本钱,长得高高大大,学习成绩拨尖,无论篮球还是羽毛球打得都很好,而且就是本市人,从穿着上看,不及郭白甜家,但也不差。
    这样的人成长起来,性格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有一条,以后必然会受女孩子欢迎。
    为什么找李默打羽毛球呢。
    李默能打好羽毛球,勉强能打起来,但与廖全宝打,那会被虐得遍得找不到大牙的。
    主要原因,这两个人是极端,也是班上的典型人物,成绩都好,一个是班长,一是个学习委员,一是高大帅,一个天才儿童。别以为廖全宝更受欢迎,他虽帅,成绩虽好,可那屁性格,一般人还真忍受不了,当然,也有一些巴结他的人。
    李默虽小,但这算什么,人家越小才证明人家越聪明,李默要强是对自己要强,对他人一直很温和讲礼貌的,或者说懂人情世故,班上有那个同学及他。
    因此李默同样有着不少的拥趸,并且十八名女生最少有十二名女生是支持李默的。还有一条,在班上小考分数,最与廖全宝接近的就是李默,虽然廖全宝高了一分,这一分高得可不简单,不亚于二百分以下的十分,可李默岁数小啊,整小了两岁零九个月,凭借这一条,就能让廖全宝哑口无言。
    对这些虚名李默是不介意了,否则他将他的事迹一一拿出来,廖全宝也会怂了。但廖全宝十分在乎,这不是找李默打羽毛球,而是找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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